最近有自稱勞工局的人,不斷的在我blog po文,第一次說我違法,第二次說我再不關站就要舉發我,各位,請問您找你朋友及家人幫你看看履歷表,請他們以第三人的提供意見,讓他們的經驗使自己盡量順利找到工作,但是對方並沒有所謂政府的"乙級技術證照",勞工局就要舉發你朋友和家人,請問有這樣的法律嗎? 從之前金融風暴開始,失業人數就節節攀升,試問一個人沒有別的專長,願意為社會盡一分心力,"免費"幫大家修改履歷文字,卻要招到關站的警告,這社會公平嗎? 試問為何不取締市面上還以此來牟利的公司,卻要來打擊一個願意幫大家的人,這社會扭曲了嗎? 

Posted by getagoodjobtw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5) Trackback(0) Hits(122)